〔自由時報記者吳清正/新竹報導〕棒球補充役選手代訓1年期間只能待在國訓隊,業餘球隊有「異」見,認為對無意打職棒的選手不公平,應該考慮可以選擇由業餘母隊代訓。

主張由業餘母隊代訓

「不是每個人都有意願加盟職棒,」合庫隊總教練許順益表示:「符合亞、奧運代表隊或世界盃前8名、亞錦賽前3名的球員,應該可以選擇由母隊代訓1年,同樣由體委會列管5年,否則豈不是逼球員去打職棒,對選手和業餘球隊都不公平。」

台電的世界盃國手蕭帛庭就因為代訓不能由業餘母隊實施,自始至終就完全沒有考慮申請服補充役,因為服補充役或替代役同樣得在國訓待1年,但是替代役代訓期間仍具軍人身分,台電的年資可以延續,但服完12天補充役就不具軍人身分,又不能馬上回台電,年資將因此中斷,因此蕭帛庭選擇替代役。